4月起医保新规施行,冒名、转借、套现均属骗保
自4月1日起,国家医保局发布的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正式施行。新规明确冒名使用、套现串换、重复报销、虚假就医、转借牟利等行为可认定为骗保。
根据实施细则,以下行为均违反基金监管规定,可能被认定为违规使用甚至欺诈骗保。
冒名使用。将本人医保凭证、医保码或刷脸权限交由他人,以本人名义就医、购药、结算。
套现串换。倒卖药品牟利;空刷套取基金,用医保购买保健品、日用品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牟利。
重复报销。将应由工伤保险、第三方责任人等承担的医疗费用,违规通过医保报销。
虚假就医。伪造病历处方、挂床住院、超量开药、虚构医疗服务套取基金。
转借牟利。长期出借医保凭证并获取现金、实物等非法利益,按新规可直接认定为骗保。
来源:中国医疗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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